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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4-09-11

 

根据《复旦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做好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已获得不少于120学分。

3.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4.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在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大气与海洋科学系成立由分管本科生工作的副系主任、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副书记、导师代表、本科生辅导员和班主任、院系教务员教学秘书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周文

副组长:杨海军

成员:张义军、黄丹妮(纪检)、武炳义、高艳红、占瑞芬、魏云涛、欧思妤、朱兴飞、王玲叶

 

三、拟推荐的推免生名额

按照学校关于本科推免生名额分配的说明,全系拟推荐9人。

 

四、具体评定办法:

192日发布推免推荐工作报名通知。符合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根据具体报名通知上的时间要求,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如院系或相关部门有其他材料要求的,学生应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本院系教务员或相关部门负责老师。

2. 96日左右,各院系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含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上传教务系统(www.urp.fudan.edu.cn)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应将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细则、各专业推免生推荐名额等信息在院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3916日左右,各院系和相关部门完成报名学生加分项目认定和审核。

4920日前,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从教务系统下载推荐名单汇总表(经本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向教务处报送。

5923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推免生推荐名单。

925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推免生推荐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时间要求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  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后续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如有相关更新或补充,将另行通知说明。

 

五、推免生遴选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课程要求:至少修读完成《数学物理方法A》、《微分方程数值解法》、《计算方法》、《并行计算与性能优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论力学(上)》、《理论力学(下)》、《流体力学I8门课程中的5门。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按以下课程类别: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按照成绩高低排序。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申请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综合发展潜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作为“加分项目成绩”,计入遴选总成绩。相关原则如下:

1)拥有优秀的科研成果。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术论文质量和个人贡献,申请人经答辩鉴定后可获最多5分,对申请人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2)参加相关竞赛(活动)表现优异。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一般不多于5人,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得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经答辩鉴定后,获得相应加分:单人项目唯一队员可获最多5分;多人项目由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最高不超过3分。以复旦大学名义参加全国性综合类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主力队员,经校创新创业学院和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竞赛认定范围以《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20248月附录调整范围为准。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3)参军入伍服兵役表现良好。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4)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5)完成国际组织实习任务。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评估,经院系推荐,学校核定,申请人可获最多3分。

6)综合发展潜力。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全面考量申请人本科阶段德智体美劳综合情况和发展潜力,结合本学科特点,综合评定如下几个方面的加分细则,学生最多可获5分:

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可获5分;通过学校推荐至基金委可获3分。

②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得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奖励(第一完成人)最多可获5分(国家级获奖已加的不累计)。单人项目唯一队员可获最多5分;多人项目由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最高不超过3分。

校级科研项目(政、望道、登辉、曦源)最多可获3分(立项1分、中期2分、结题3分)。多人承担的项目由评审专家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

50%核心课程在A-以上成绩,可获3分。

 

院系将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按院系或专业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院系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将按学生修读大类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成绩高低等情况排定推荐次序。

考虑2024年春季学期施行的学业评价改革可能带来的影响,在推免系统中,除学生的实际平均绩点外,同时提供统一按旧政策计算的参考绩点,以此形成两个推免遴选总成绩(成绩1、成绩2)进行排序。排序规则:如某院系有N个推免名额 ,按两个成绩排序后取前N位,分别获得名单N1N2。如N1=N2,即可直接作为拟推荐名单;如N1  N2,则首先确定N1  N2(即同时进入两个名单者)的学生进入拟推荐名单;其余学生(即只进入其中一个名单者),取两个推免遴选成绩平均值,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进入拟推荐名单。未能排入前N位的,依次排序进入候补推荐名单,优先于其他候补学生。

 

4.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六、其他相关要求

1.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2.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3.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4. 推免生报名、注册、缴费等后续程序待教育部发布具体时间点后,另行通知。

咨询方式:江湾校区环境楼5014室,电话:31248806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大气与海洋系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大气与海洋科学系

20249

 

附: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

GPA区间

换算公式

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

(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遴选总成绩计分(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3.7 - 4

=100-(4-GPA)/0.3*11

89.00 - 100.00

62.30 - 70.00

3.3 - 3.69

=89-(3.7-GPA)/0.4*5

84.00 - 88.88

58.80 - 62.21

3 - 3.29

=84-(3.3-GPA)/0.3*3

81.00 - 83.90

56.70 - 58.73

2.7 - 2.99

=81-(3-GPA)/0.3*4

77.00 - 80.87

53.90 - 56.61

2.3 - 2.69

=77-(2.7-GPA)/0.4*3

74.00 - 76.93

51.80 - 53.85

2 - 2.29

=74-(2.3-GPA)/0.3*4

70.00 - 73.87

49.00 - 51.71